2024年12月,吴先生在公司收到一封信件。信中附有他在某酒店客房内的私密照片,对方以此要挟,索要高额"封口费"。他最终选择报警求助。

公安机关迅速前往案发酒店调查,发现张某甲入住过安装有偷拍设备的两间客房。侦查人员通过排查张某甲在上海其他酒店的入住记录,在另外两家酒店也发现了同类偷拍设备。
2025年4月11日,警方在外省某酒店客房内将犯罪嫌疑人张某甲抓获,现场还发现了携带偷拍设备的同行人员张某乙。随后,同案犯韩某甲、韩某乙相继到案,一个流窜作案的犯罪团伙随之浮出水面。
张某甲交代,因生意失败,其在社交平台寻找挣快钱的门路,通过一名叫"雨哥"的陌生网友,加入了某境外软件的聊天群。群内不时发布的"高薪工作",实则是前往指定高端酒店安装偷拍设备的任务。在每单7000元至8000元的高额报酬诱惑下,自2024年6月起,张某甲伙同韩某甲、韩某乙、张某乙等人,根据"雨哥"指示,先后来到上海、北京、南京、苏州等地的五星级酒店,将微型摄像头安装在客房内。
安装后,他们通过特定的手机App远程确认摄像头可正常窥视,经"雨哥"验收后收取报酬。经查,该团伙共计安装17台鉴定为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设备,10台已拍摄到他人隐私视频。通过追踪远程App登录信息、资金往来等电子证据,幕后组织者"雨哥"庞某甲及担任客服的庞某乙落网。
2025年9月28日,法院分别判处被告人庞某甲、庞某乙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和一年二个月。11月27日,张某甲等4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至六个月不等。涉嫌敲诈勒索罪的犯罪嫌疑人已被另案处理,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