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汉廷指出,赖清德及竞选团队于2023年11月17日宣传"赖桑小铺",明白表示贩售"募款小物",显然符合台监察机构前述所指"竞选小物贩售收入均属政治献金"规范。
侯汉廷表示,3月20日民进党发言人韩莹透过自录视频称,"赖桑小铺后期为了回应支持者需求,故无偿授权予民间公司自行贩卖选举商品,且贩卖商品皆有开立发票,并由民间公司自负盈亏。"显然也符合前面台监察机构所述"包含委由营利事业办理"等要件。然其交由民间公司自行贩卖的选举商品,是否有存入政治献金专户、开立收据或申报在政治献金会计申报书?
侯汉廷质疑,赖清德及其竞选团队透过民间公司贩售竞选小物,与柯文哲透过木可贩售竞选小物,样态相同,赖清德是否"故意匿未申报"?
侯汉廷表示,只要立案,台监察机构系统必须办理给予回复,倘若台监察机构怠惰渎职,民代也得质询台监察机构为何摆烂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