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理赔人员:
能有效识别故意制造事故的骗保行为
日前,针对上述"消息提示",《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了一家险企车险理赔负责人。当被问及如果有车主按上述消息提示进行操作,是否能获得保险机构赔偿?该险企车险理赔负责人进行了详细解释。
上述险企车险理赔负责人表示,在台风、暴雨这类自然灾害场景下,保险公司基于多年经验与技术,具备了针对性的甄别手段,同时也配套了人力与行业协作机制,能够有效识别这类故意制造事故的骗保行为。"如果保险公司排查出车主有故意行为的话,后期是会拒赔的。"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在法院和公安局公布的案例中,确实有一些车主抱着侥幸心理去骗保,但最后均被保险公司发现并追究法律责任。
据媒体报道,2024年7月11日,怀化市辰溪县公安局侦查中心经侦部门接辖区某保险公司报案,称有人故意将宝马车开至洪水中,导致车辆被3级水淹恶意骗赔。通过调查,民警发现该宝马车系陕西籍男子罗某强2024年3月在重庆购买的二手车,在办理保险过程中,罗某强将车辆车损保险由该车保险公司投保系统自动生成的41万元左右抬高至58万元。2024年7月1日,罗某强与同伙王某故意将车辆开到辰溪县城南道路洪水中,造成车辆被3级水淹事故,随后保险公司被罗某强二人索要全额车损赔偿金58万元。随后,犯罪嫌疑人罗某强与王某均被辰溪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安徽省歙县法院发布的一则案例显示,2024年6月下旬,黄山市连下暴雨,处于防洪抗汛期间。2024年6月20日晚,被告人吕某某得知该情况后,萌生将自己车辆开进黄山地区水中以获取车损保险理赔款的想法。当日21时许,吕某某驾驶一辆越野车,从合肥市庐江县来到歙县某小区门口停车休息。次日凌晨3时至4时,吕某某驾车寻找被洪水淹没的深水路段,将车辆驶入直至洪水淹至车辆仪表盘无法继续行驶。6时左右,吕某某拨打保险公司客服电话报险。6月27日,吕某某与保险公司约定全损赔付金额194560元,当日赔付了174560元,剩余2万元为过户保证金,待过户成功后再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