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电视剧还精彩!67岁丈夫出轨50岁闺蜜 62岁妻子查出真相

2025-07-04 10:40  头条

62岁的胥女士怎么也没想到,和自己相濡以沫35年的丈夫沈先生,竟然会和自己50岁的闺蜜陈女士发展出婚外情。更让她崩溃的是,这段不正当关系的背后,还藏着丈夫偷偷转账给闺蜜的18.6万元!

2024年7月,这对老夫妻最终以离婚收场。但胥女士咽不下这口气,一纸诉状将前夫和闺蜜告上法庭,要求认定这些转账无效并返还一半财产。

法庭上,沈先生和陈女士却"默契"地辩称:这些钱是"借款",甚至声称其中4万元是胥女士让丈夫转的,早已归还。然而,法院一查转账记录,真相浮出水面--沈先生不仅转了胥女士查到的8.6万,还额外多给了10万!

图片来自看看新闻

法院查明:14万转账藏猫腻,聊天记录暴露婚外情

法官梳理银行流水发现:

- 2023年10月6日,沈先生转给陈女士4万元(陈女士辩称是"借款")。

- 2023年12月29日,沈先生又转14万,陈女士随后退回4万(声称是还之前的借款)。

- 2024年5月4日,再转3.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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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胥女士提交相关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

- 2024年5月20日,胥女士质问丈夫:"这次去西藏,你是和陈某一起去的!"

- 闺蜜群内,胥女士直接点名陈女士:"我已调查清楚,你和我老公同行!"

- 陈女士回怼:"臆想症太严重了,谁稀罕你老公?"

法院认定:

- 沈先生未经妻子同意,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行为无效。

- 婚外情关系违背公序良俗,赠与合同自始无效。

- 陈女士无法证明这些钱是"借款",应全额返还。

最终,法院支持胥女士的诉请,判决陈女士返还4.3万元(胥女士主张的一半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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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解读:婚内赠与"小三"的钱,原配能全要回来吗?

这起案件的核心法律问题在于:夫妻一方擅自将共同财产赠与小三,原配能否追回?

法律明确规定:

✅ 夫妻共同财产,双方有平等处理权(《民法典》第1062条)。非因日常生活需要的大额支出,必须双方协商一致。

✅ 婚外情赠与违背公序良俗,赠与行为无效(《民法典》第153条)。

✅ 原配可主张全额返还,而非仅一半(司法实践中,法院通常支持全额追回)。

本案的特殊性在于:

- 胥女士仅主张返还一半(4.3万),法院尊重其处分权,未主动追加剩余部分。

- 若她主张全部18.6万,法院很可能也会支持!

最后想说,婚姻不是儿戏,法律更不会纵容背叛。这起案件给所有"婚外情"以警示--擅自赠与"小三"的钱,原配一分都能要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