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误将用户16位账号当金额充值 法院判消费者需返还25万余元(2)

2026-09-03 09:34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

法院认定不当得利,消费者需返还25万余元

近日,宁乡市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审理。法院指出,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本案中,上海某科技公司因工作人员操作失误,在完成李某1000元充值后,又再次向李某账户充值2641993383745792元。虽然该充值金额在线上仅为虚拟的交易数字,但李某可将该充值金额用于与人民币同等价值的消费,即1元充值货币等同于1元人民币的消费力,该错误充值行为发生之后,李某事实上也一直将该充值金额用于消费。故上海某科技公司的错误充值行为,事实上让李某获得不当利益,经核算,扣除充值1000元后,李某实际使用的充值金额为252281.31元,而公司则遭受了相应的损失,故对上海某科技公司要求李某返还不当得利的诉讼请求,法院依法予以支持。据此,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李某向上海某科技公司支付不当得利款252281.31元。

目前该案已生效。

"不当得利是指无法律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利益的事实,其构成不以得利人存在主观过错为前提,只要满足'一方获利、一方受损、获利与受损存在因果关系、获利无合法依据'四个要件,得利人即负有返还不当利益的法定义务。"法官表示,本案中,因工作人员操作失误导致向李某账号错误充值,虽然该充值金额为虚拟交易数字,但李某可将该充值金额用于与人民币同等价值的消费,即李某消费金额将导致公司遭受相应对价损失,因此,对该不当获利行为,李某应当返还。

法官提醒,现实生活中,因操作失误、银行转账输错账号等原因引发的误转款项纠纷时有发生,对于收到的不属于自身的钱款,公民应秉持诚信原则及时返还,拒不返还不仅违背公序良俗,还需承担相应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甚至可能涉嫌刑事犯罪。同时,企业应进一步加强人员培训、完善财务审核机制,从源头规避操作风险,避免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