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一酒店称欠200万物业费电梯总被停 物管回应(3)

2025-12-01 11:37  南国早报

2025年3月,唐人嘉物业发函给酒店,要求全年交120万元物业费。按照5元/平方米收费,一年应交60万元物业费,偿还一年的物业欠费,吴经理认为这是物业方的约定,他们也认可,并按要求交费。

吴经理说,今年国庆黄金周前,唐人嘉物业要求酒店方交20万元物业费。酒店方一开始没满足,国庆期间,物管就再次锁电梯。无奈之下,他们当月交了20万元物业费。11月4日,唐人嘉物业再次发函,要求酒店方每月交20万元物业费。吴经理称,他们愿意清偿拖欠的物业费,但也要考虑酒店的承受能力,而且用锁梯的方式催收,已影响酒店的经营。

唐人嘉物业发的催款函。

物管解释称没有锁梯,只是在清债

11月27日上午,记者联系上唐人嘉物业大唐天城写字楼物业服务中心的李主管,他解释称,亚朵北湖店目前还欠216万元物业费,他们是在清债,该酒店一直没有制订还款计划。物管方不存在锁电梯催收,是电梯坏了。至于2025年3月的工作函,并未盖章。李主管表示,会有公司新闻对接人正式回应,但截至记者发稿时,未收到任何回应。

广西桂玺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哲认为,根据民法典等法律规定,物业服务人的职责是对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而非限制或剥夺业主、物业使用人的使用权。如客观存在电梯维保需要,则应当采取诸如至少保留一部电梯使用等合理措施,以此保障各方的出行便利。同时,法律明确规定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等方式催交物业费,若物管方存在上述行为,或需对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