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老板网贷被骗牵出数百万洗钱案

2024-09-18 15:04  搜狐

如果有人说,提供银行卡就能帮你贷款。打住!这很有可能是骗局,稍不注意就会沦为诈骗分子的"洗钱工具人",利用你的银行卡进行"跑分",让你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的帮凶。

2023年9月份,一个自称是"农行助贷经理"的人员,通过微信添加了榆林一公司企业法人何某某,询问其有无贷款需求,告知以其名下公司贷款,最高可贷300万元,且利息低、贷款期限长。何某某因有不良贷款记录,无法在银行办理贷款业务,且公司正资金短缺,告诉对方有贷款意向。

接着将公司营业执照、身份证件发给对方进行初审。几天后,对方称初审已完成,下一步进行复审,需要将公司对公账户银行卡、U盾邮寄到广东汕头进行资金过桥,刷一些流水,才能通过复审进行贷款。随后何某某将自己公司账户银行卡、2个U盾等相关资料邮寄到对方提供的地址,并将U盾的登录密码和证书口令告诉对方,办理贷款业务。后期何某某多次联系对方询问申请贷款及归还U盾事项,对方一直未回复。

9月21日后,多名受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经查,何某某名下的对公账户被犯罪嫌疑人用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涉案流水达1008万余元。目前,何某某以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府谷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

一、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银行卡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或出租,买卖银行卡是违法犯罪行为。个人名下银行卡一旦落入不法分子手里,轻者造成公民个人信息泄漏,重则成为不法分子洗钱、诈骗、逃税、藏匿财产、躲避不法交易等的帮凶。对此,公安机关坚决严厉打击惩处。

二、凡是经公安机关认定的出租、出借、出售、购买个人银行账户、企业对公账户的单位或个人,公安机关将联合人民银行对相关人员实施惩戒措施。

信用惩戒如下

1.信用惩戒

人民银行将相关信息录入金融信用基础数据库,违法违规记录到个人征信报告,将在一定时间内影响相关人员的贷款和信用卡申请。

2.限制业务

5年内暂停相关单位和个人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也就是说,相关单位和个人5年内不能使用银行卡在ATM机存取款、不能使用网银、手机银行转账,不能刷卡购物,不能通过购物网站快捷支付,不能注册支付宝账户、不能使用支付宝、微信收发红包和扫码付款。

3.严管账户

银行和支付机构5年内不得为相关单位和个人新开账户。惩戒期满申请开户的,银行和支付机构将加大审核力度。

4.法律处分

非法买卖个人银行账户和企业对公账户,除受到上述惩戒外,还可能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甚至构成诈骗罪,可能给个人带来牢狱之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