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受损林木情况、张某已出资补种苗木等客观情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生态环境侵权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一条,法院酌定涉案生态损害价值为11546.26元,生态环境修复费为31061.52元。综上,法院判决被告张某赔偿因失火导致的生态损害价值、生态环境修复费、律师费等共计46607.78元。张某现已主动履行完毕。
清明祭扫是中华民族的传统习俗,重在心意,文明祭扫既是对先人的最好告慰,也是对生态环境和社会安全的责任担当,切莫因疏忽大意或侥幸心理酿成山林火灾。
近年来,因焚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等传统祭祀方式引发的山林火灾屡见不鲜,不仅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还会给生态环境造成巨大损害,甚至可能面临法律严惩。
法官提醒广大群众:
1. 遵守防火规定:严禁在森林防火区、草地等禁火区域使用明火;
2. 倡导文明祭扫:采用鲜花祭祀、植树缅怀、网络追思等绿色环保方式;
3. 强化责任意识:因祭扫等引发火灾的,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甚至受到刑事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