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也有网友在社交媒体上爆料,他在银行存的35万,去取的时候发现余额竟然为0,原来他之前替他人担保,最终还闹上了法庭。法院:银行越过司法程序擅自扣划行为违法,判还超额部分并赔偿利息!
据极目新闻报道称,2024年,如东市民康某发现自己存到银行的35万元,等到取钱时竟发现账户已被"清零",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儿?
原来康某在银行存款35万元用于儿子结婚,谁料取款时,竟发现账户余额为0,经询问,原来是银行擅自扣划了康某的存款,用于偿还其作为连带保证人的债务。
据介绍,康某在2013年曾为赵某向银行的借款20万元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因赵某到期未能偿还借款,银行将赵某、康某诉至法院,经生效判决并执行,但未能执行到位。
2024年,银行发现作为赵某连带保证人的康某在该银行存入35万元,于是擅自扣划了其存款,用于偿还担保债务。
事发之后,康某认为银行擅自扣划违法,且超额扣划其存款,其愤而告到法院,要求银行退还超额扣划部分款项9万余元,并赔偿35万元定期到期应得利息。
法院审理认为,银行越过司法执行程序擅自扣划康某存款,其行为违法。判决银行退还康某超额扣划部分款项9万余元,并赔偿利息3000多元。
评论区中,有网友留言:这次我站银行。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有存款却不主动还给债权人
也有网友表示疑问:存35万,担保20万,超额不是15万吗?怎么是9万看不懂,欠钱20万,即使有法院判决书也该划扣20万,为什么全部划走了?而且不通知被害人
还有不少网友调侃:针对老赖和担保,银行应该先走一下法律程序,反正钱在你手里,笨蛋行长。这行长该撤了。
更有不少网友质疑:这不是违法吗?银行没有人受处理吗?这叫越过司法程序划款吗?不告而取是为贼!这叫盗窃!是刑事犯罪!
不少网友呼吁:不要随便担保,不要随便担保,不要随便担保,重要的事情说三遍!除了自己孩子,谁都不可以担保!如果一定要担保,一定要控制金额,想好了就算全部赔偿也没啥大关系才可以担保!
那么,从法律角度来讲,到底该怎么看呢?
第一,银行直接扣划存款,相当于把储户存折当自家钱包!
首先,根据《商业银行法》第73条规定:商业银行若无故拖延、拒绝支付存款本金和利息,违反结算业务规定,非法查询、冻结、扣划存款,或其他损害客户权益的行为,需承担支付迟延履行的利息及其他民事责任,并可能被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
也就是说,商业银行非法查询、冻结、扣划个人储蓄存款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本事件中,银行直接划走康某35万的行为,相当于饭店服务员直接从客人钱包里拿钱结。这钱还在人家账户里,银行既没有司法文书也没有客户授权,动手就是违法!
举一个很简单例子,就像超市不能因为会员卡里有钱,就直接扣钱抵会员费一样。当年我朋友做担保被追债,银行都是申请法院冻结账户,哪有自己动手的?
第二,拿擀面杖压芝麻的扣款!银行要承担赔偿责任!
首先,根据《民法典》第683条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但重点是只能扣担保对应的债务,这里扣的15万超额部分明显越界。
本事件中,本来康某担保的债务是20万,银行直接划走35万的行为就像烤串师傅没收了整个烧烤摊。
打个比方,就像老王借给邻居10万块修屋顶,结果邻居直接拿老王家整套房子抵债。这官司打到哪都是老王赢,法院这次就是让银行把多拿的9万+利息吐回来。
本事件中,评论区中,不少吃瓜网友算不清的9万差额其实是这回事:原本20万本金+6万多年利息≈26万债务,银行划走35万多扣了9万。
第三,不少网友质疑,银行程序违法比实体违法更致命!
首先,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42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
但划扣必须由法院执行局操作,银行自己当裁判又当运动员绝对不行。银行手里有法院判决却不用,就像保安有警棍还要空手搏斗。
实际上,某公司欠款100万,我们胜诉后还要拿着生效判决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银行系统里查账户、冻结划款得按流程来。这银行图省事直接操作,现在倒赔3000多利息纯属活该。
本案中,可以总结三句话:要钱就找法院走正门,扣钱要按数目精打细算,违规操作迟早加倍返还!所以法院不是站储户,而是保护所有人的账户安全。
最后,记住下次看到账户异常变动,直接打12378银保监投诉电话,比发朋友圈管用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