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给情人转账105万元妻子起诉要回

2024-04-09 13:50  今日头条

丈夫给情人转账105万元妻子起诉要回

"男人狠起来是真狠!"上海,女子发现丈夫给情人转账105万,让丈夫要回,要不然就离婚。男子找情人索要,情人说了一段话,气的男子当场发飙,回家就让妻子状告自己索要钱款。法院经过两次审理,做出了判决。

燕勇侠再一次喝多被送回家里,云芸熟练的将丈夫搬到床上,为其换上睡衣,然后将衣裤拿到卫生间清洗。

作为一家之主的燕勇侠,他之所以在家里能有如此的地位,也都是自己挣回来的。

自从夫妻二人结婚后,燕勇侠的确做到了当初婚礼上的承诺。

他拿着双方父母给的赞助和结婚时收到的份子钱开了公司,事业蒸蒸日上。三年时间就买下了第一套房子,还给云芸换了车。

云芸也甘愿做燕勇侠背后的女人,辞职做全职太太。照顾4位老人,在家照看子女,把家里打理的井井有条,从不让燕勇侠为家里的事操心。

朋友们都说,穷小子是懂得报恩的,云芸也觉得她真的嫁了个好男人。

所以每次燕勇侠应酬喝多,她从不怪罪,反而是悉心照料,总会为丈夫准备醒酒汤,为他清洗酒后的衣物。

但这次,云芸却在燕勇侠的裤兜里发现了一张酒店的房卡。作为女人的本能,她知道这件事并不简单。

虽然是全职太太,但她也没傻到与社会脱节,该有的人际关系她一样也不落下。通过这张房卡,云芸查到燕勇侠这几年跟一个叫韦萌萌的人来往密切。

韦萌萌是燕勇侠的合作伙伴,她也曾跟这个人坐下来一起吃过饭,印象还不错,知书达理的一个女孩。

既然是合作伙伴,有些金钱往来也是应当,云芸本不该怀疑,但鬼使神差的,她还是想一探究竟,看看燕勇侠到底有没有做过对不起她的事。

当她把查到的转账记录拍到燕勇侠面前时,她期待着燕勇侠还是那般自信的告诉她,这就是个误会,但她却从燕勇侠的眼神里看到了害怕。

105万的转账记录,赤裸裸的证据面前,燕勇侠居然跪地求饶。多年的夫妻信任在这一刻瓦解,云芸虽然做了十足的心理准备,却还是没能抗过去。

伤心欲绝的她提出离婚,但燕勇侠求放过,希望能给他一个机会。云芸也不想把事情做那么绝,只要燕勇侠能把钱要回来,她还是愿意原谅丈夫的。

燕勇侠给韦萌萌发信息要钱,韦萌萌却说那些钱都是他用来偿还欠款的,她是不可能归还的。

燕勇侠说:我俩在一起不到3年,给你转了105万,你就这么狠心?

韦萌萌只回了一句话:在穷人面前没那么多高尚觉悟、生存才是王道!

燕勇侠看清了情人的真面目,回家就让云芸状告自己,向韦萌萌索要夫妻共同财产。

1、 云芸表示,燕勇侠转给韦萌萌的105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燕勇侠无权单独处置,赠与无效,韦萌萌应当归还。

根据《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燕勇侠转账给韦萌萌的105万,属于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行为,理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双方就夫妻共同财产有平等处理权,超出日常生活范围的支出,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单方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构成无权处分。

在云芸没有同意的情况下,燕勇侠私自将钱转账给韦萌萌,属于无效行为,因此,韦萌萌应当归还夫妻共同财产。

2、 韦萌萌表示,燕勇侠转给她的钱,是为了偿还韦萌萌为燕勇侠垫付的各项费用以及向韦萌萌偿还所借钱款等,无须归还。

根据《民法典》第8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燕勇侠与韦萌萌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燕勇侠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多次向韦萌萌大额转账,显然不是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

燕勇侠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韦萌萌,既未征得妻子同意,也未事后取得妻子追认,其行为已侵害了妻子的合法权益,属无权处分。

该行为既侵害了云芸的财产权利,亦违背公序良俗,该赠与行为应属无效。赠与行为无效后,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3、 法院判决,韦萌萌返还570195.7元,并承担法律规定的利息损失。

根据《民法典》第157条的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涉及婚外情赠与行为被法院认定为无效后,第三者获得赠与财产没有法律依据,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没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第三者存在过错,应承担原配受到的损失,所以韦萌萌应当返还利息。

一审判决后,韦萌萌不服上诉,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