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已有一名表妹,名为陈冒(化名)。2014年,陈冒用陈已的身份信息,以虚假材料在当地派出所办理了一张身份证供自己使用。执行法官还调查发现,陈冒还使用该身份证办理了五张信用卡。
后来,公安机关接到线索称,陈冒疑似拥有两张身份证,经过查证属实后,注销了陈冒骗领的身份证,并补录了陈已的死亡信息。
真相:冒用身份者终获刑罚
掌握确凿证据后,执行法官立即传唤了陈冒到法院说明情况。面对如山的铁证,陈冒如实交代了自己骗领身份证、使用骗领身份证到银行贷款的行为。
2024年3月,检察机关对陈冒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认为,陈冒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5张银行卡,妨害信用卡管理,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结合其自首、认罪认罚等情节,依法判处陈冒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同时,江津区人民法院以被执行人主体身份错误为由,依法驳回了江津某银行的强制执行申请,并告知其可以直接起诉犯罪嫌疑人陈冒主张权利。
据悉,涉事银行已向该法院起诉陈冒,要求偿还贷款。
法官提醒>>
使用虚假材料骗领身份证、使用骗领身份证办理银行卡以及从事其他需出示身份证的活动等均属违法行为,轻则会受到公安机关的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重则可能触犯刑法,面临牢狱之灾。切莫心存侥幸,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