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官员涉渔船事件说法被批是掩饰 遮掩只会引发更多质疑
大陆渔船翻覆致2死案,由于台当局海巡单位拿不出执法过程搜证影像,遭致外界批评。图为金门海巡队将船拖回料罗码头。图/台湾《联合报》资料照片
华夏经纬网2月23日讯: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大陆渔船翻覆案已成两岸高度重视事件,台当局海巡单位执法过程造成死亡令人遗憾,只要说明清楚,一切摊在阳光下检视,外界自有公评;但台海巡单位事发第一时间的发言,包括台当局海委部门负责人管碧玲等一再宣称"依法行政",经过外界连日质疑,才由金门地检署口中说出,执法过程无录像搜证,且是因碰撞翻覆,海巡单位这才承认"船身多次接触",还辩称没有录像不影响事实真相,但公信力早已经备受质疑。
台湾自诩"民主法治社会",执法过程中,善尽保全证据及举证是执法人员义务与责任,就如现今警察执法时都会携带密录器,就是为了证明执法过程合法,保护自己也保护对方。
根据台湾地区"海岸巡防机关海域执法作业规范"第九条就规定,"海巡人员执行职务,并随时以照相、录音、录像或其他搜证方式,保全相关事证"。管碧玲口口声声说的"依法行政"第一道就破功。
海巡单位一向被赋予海上警察角色,近年也增购不少执法设备;过去台湾地区立法机构曾提出海巡人员配发密录器建议,新版制服更预留密录器位置;但大陆渔船翻覆案件发生后,执法者拿不出任何影像,对密录器避而不谈,如何说自己没有疏失?
且即使是自认为正常进行执法作业,强势拦检和追逐作法有待商榷,因追逐难免碰撞,警察追车如此,海上追逐亦是。如今追逐造成陆艇翻覆两死,把责任全推给对方"蛇行"、"拒检",不提碰撞,更拿不出搜证依据,谈什么一切合法。更被外界质疑,是真的没有录像,还是其中另有隐情?
但不论真相为何,大陆渔船翻覆事件都证实了海巡人员第一时间未说实情;随着司法调查还原、生还者口述指控,执法威信一步步丧失。
近年两岸局势紧张,转型为"第二海军"的海巡署,对大陆船只执法难免更加强势,但前提要依"法"行政,以理服人;但从这起事件来看,台当局海巡单位理亏在先、掩盖在后,再多的说词都难挽回早已重创的声誉,也让事件更难落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