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人员在外兼职日薪三千,是否合法合规?专家解读(3)

2024-01-10 09:32     新民晚报

对于事业单位职工张某在外兼职的情况,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律师丁金坤向中新网表示,"关键是其中有无利益冲突、利益输送,如有,就不该聘用,如无,则是一个市场行为,应当建立利益冲突汇报机制,避免行为不当"。

丁金坤指出,若没有停薪留职等政策,则不可在工作时间内在外兼职,至于工作时间外做副业,是否允许还需甄别。此外,还要看停薪留职政策本身的合法性、合理性,是否真的是工作需要,相关单位有义务面向社会作出回应。

为何限制公职人员在外兼职?

专家:严防领导干部职务滥用和利益冲突

公职人员包含哪些主体?为何限制公职人员在外兼职?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彭新林向中新网作出相关解读。

彭新林表示,公职人员是依法行使公权力即从事公务的人员,未必都是国家工作人员,其范围可以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十五条规定的六类监察对象。至于从事公务,是指代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履行组织、领导、监督、管理等职责。

彭新林指出,对公职人员在兼职方面设置一定限制,主要包括不允许从事营利性兼职、不得在企业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以及避免与本职工作直接相关的兼职活动。

"对公职人员在外兼职进行上述限制,主要考虑从制度上确保公务工作的专业性和公正性,严防领导干部职务滥用和利益冲突。这既是约束公权力行使、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客观要求,也是规范政商交往、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现实需要。"彭新林谈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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