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少女竟被判无罪 检察机关抗诉(3)

2024-01-25 15:21     检察日报

同时,检察官着重阐述一审法院在证据采信、事实认定、定罪量刑方面的错误。检察官认为,在这起案件中,因为孩子没有接触过性行为,其作出的符合其智力、年龄和认知水平的陈述,可信度非常高。特别是在案件发生的第一时间,孩子立即指控王师傅,非常具有客观性。最终,鄂尔多斯市中级法院采纳检察机关的抗诉意见,认定王某(即王师傅)犯强奸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年。

案件办结后,检察官持续跟踪小华和她母亲的生活,并通过鄂尔多斯市检察院设立的未成年人观护工作站为小华提供心理测评及心理疏导。目前,小华的心理情况明显好转。同时,检察官针对小华母亲对孩子疏于管教、缺乏关心等问题,制发了督促监护令,并联合妇联等部门对小华母亲开展亲职教育,重新帮助其建立起健康的亲子关系。

据介绍,鄂尔多斯市检察机关对近五年办理的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进行专项调研分析,形成报告后汇报相关部门,同时针对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的证据审查形成专项调研课题,在最高检立项并审结。

2024年1月,由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检察院办理的王某性侵害未成年人无罪抗诉案获评2023年度检察机关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优秀案例。在办理这起案件过程中,鄂尔多斯市检察机关秉持对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的态度,查清细节,依法抗诉,让侵害人得到法律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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