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了投资者2.8亿后,券商开启内部“反向讨薪”

2024-01-19 22:00     观察者网

近年来,金融业持续探索完善稳健薪酬制度,出台多个政策文件,健全薪酬激励约束机制,规范行业走向长远发展。去年以来已经有光大证券,红塔证券等券商纷纷发布公告提及薪酬追索的相关制度。

相比招商银行官宣已经成功"反向讨薪"5824万元,各家券商公告提及的更多从制度层面完善了追讨薪酬的制度规定,追索的实际进展依然有待后续公布。

不过近期东兴证券的一则"反向讨薪"公告引发了业界的关注。

近期,东兴证券公告则称公司已经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绩效薪酬追索扣回情况的议案》。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这里所提及的情况或涉及前期公司保荐泽达易盛(已退市)虚假上市的内部追责,这也是全国首例涉及科创板特别代表人诉讼及证券集体诉讼和解第一案。

2023年9月公司公告称,拟与其他中介机构及相关当事方共同出资3.4亿元,设立泽达易盛事件赔付专项资金账户,用于适格投资者损失赔偿,相比赚取的4000多万元保荐费用,东兴证券本次可谓付出了巨大的代价。

因此本次公司公告将"反向讨薪",普遍被视为向涉及造假上市的保荐人项目组内部追责。

有投行人士告诉观察者网,尽管东兴证券本次"反向讨薪"可能属于个例,但是未来金融行业绩效薪酬追索扣回将愈发常见。

祸起虚假上市

本次东兴证券"反向讨薪"引发关注,要从近期审结的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泽达易盛)案说起。

东兴证券前身为1988年成立于福州的闽发证券,由于在21世纪初涉及挪用客户资金坐庄炒股,闽发证券曾在2005年7月被证监会处以"取消证券业务许可,责令关闭"的处分。

2007年,四大不良资产管理公司之一的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旗下券商东兴证券完成对闽发证券的收购,并承接了其经纪业务客户并在2008年正式开业。2015年东兴证券在A股上市。

在东方资产接手后,东兴证券在投行业务持续发力,作为首批创业板上市的28家公司之一"探路者"的保荐商,在业界崭露头角,随后的多年间拿下诸多IPO项目。

不过正是东兴证券发力的投行领域,给公司带来了如今的巨大麻烦。

2019年初,西南证券保荐代表人胡晓莉、陶晨亮,双双跳槽东兴证券。当年6月,上交所受理泽达易盛IPO申请,由这两位担任保荐代表人。

"东兴投行"的官方微信号曾在2020年4月发布题为"泽达易盛IPO顺利过会"的推文(现已删除)。

2020年6月23日,泽达易盛在科创板上市,发行价19.49元。作为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获得保荐承销费为4252万元。上市当日,泽达易盛以80元收盘,单日上涨超过3倍。然而,这也是"上市即巅峰"的又一个典型案例,其后泽达易盛股价一路下行,在2023年7月7日退市之际,只剩1.12元。

在此期间,证监会查明泽达易盛在发行文件中隐瞒重要事实、编造重大虚假内容的违法事实,并依法支持适格投资者及时有效地追究违规上市公司及其相关中介机构等责任主体的民事赔偿责任。

去年12月26日,上海金融法院发布消息,法院审理的投资者诉上市公司泽达易盛及其实控人、高管、中介机构等12名被告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以调解方式结案生效。通过本次调解,中小投服代表7195名适格投资者获2.8亿余元全额赔偿,实际参与调解的投资者人数占全体适格原告投资者的比例高达99.6%。该案赔付总额为2.8亿余元,其中单个投资者最高获赔500余万元,人均获赔3.89万元。

去年12月底,保荐机构东兴证券发布公告,公司与会计所、律所等被告,于《民事调解书》正式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全体原告投资者支付赔偿款1.55亿元。

2024年1月17日,上海金融法院公告称,泽达易盛特别代表人诉讼完成。7195名适格投资者全部获赔,赔偿金额共计2.8亿余元。

显然,这笔投资者赔偿款的"大头",来自东兴证券。

泽达易盛在招股书中披露,公司首次公开募股(IPO)的总发行费用为6530.32万元。其中,保荐和承销费用为4252.52万元,审计和验资费用为1066.04万元,律师费用为669.81万元,上市相关的手续费、材料制作费用等为22.13万元,信息披露费用为519.81万元。以上费用均未包含增值税。

作为保荐人及承销商,东兴证券在该项目中收取了4252.52万元保荐费用,远远不够覆盖赔偿金额。对此东兴证券称,公司已就本案足额计提预计负债,该事项将减少公司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值得注意的是,在本次审议反向讨薪进展前,东兴证券就已经开启了相关的操作。

今年1月12日,东兴证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提名黄建华先生和瞿晓燕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拟定于2月1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而同时通过的关于《公司薪酬审计报告》和《关于审议公司绩效薪酬追索扣回情况的议案》,并不涉及股东大会流程。

观察者网查询中证协从业人员基本信息公示显示,目前当事两位保荐人胡晓莉、陶晨亮仍在东兴证券正常执业,其恐怕将面临高额的薪酬追回索偿。

反向讨薪将制度化、常态化

根据公开信息,目前除了东兴证券,光大证券,红塔证券也都制定了"反向讨薪"的相关规定。

2023年9月28日,光大证券制定并印发《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薪酬追索扣回实施细则(试行)》,要求各部门、各子公司、各分公司、各营业部遵照执行。据悉,这是为了贯彻落实巡视整改、财政部、证监会以及光大集团对薪酬追索扣回工作的管理要求,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和高质量发展,按照"应追尽追、应退尽退"的原则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细则规定了扣回超额发放薪酬的七种情形,包括考核结果弄虚作假、错误发放薪酬、违反党纪、问责处理等。

2023年7月,红塔证券发布公告,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审议<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绩效薪酬追索扣回管理办法>的议案》。

有上述券商的员工告诉观察者网,其自身所在部门目前并未收到"反向讨薪"的通知,不过并不排除未来可能会有相关情况。

实际上,对于证券业"反向讨薪",行业协会早在近两年前就下发了相关制度指引。

2022年5月13日,中证协发布《证券公司建立稳健薪酬制度指引》,引导券商建立稳健薪酬制度,《制度指引》要求券商在制定薪酬制度时,适度平滑薪酬发放安排,同时做好薪酬激励的极值管控和节奏控制;不将从业人员的薪酬收入与其承做或承揽项目收入直接挂钩;证券公司在制定薪酬制度时,应当建立严格的问责机制增强薪酬管理的约束力,包括但不限于奖金、津贴等薪酬支付、追索与扣回等内容。

对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主要业务部门负责人、分支机构负责人和核心业务人员建立薪酬递延支付机制,《制度指引》要求证券公司明确适用条件、支付标准、年限和比例等内容。

2022年8月,财政部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金融企业财务管理的通知》。《通知》要求金融企业要建立健全薪酬分配递延支付和追责追薪机制,金融企业应当制定绩效薪酬追索扣回制度,对于高级管理人员及对风险有直接或重要影响岗位的员工在自身职责内未能勤勉尽责,使得金融企业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者给金融企业造成重大风险损失的,金融企业应当依法依规并履行公司治理程序后将相应期限内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绩效薪酬追回,并止付未支付部分或全部薪酬。绩效薪酬追回期限原则上与相关责任人的行为发生期限一致。绩效薪酬追索扣回规定适用于已离职或退休人员。

以本次事件的主角东兴证券为例,现东兴证券的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张涛就在近年就曾遭遇大幅降薪。

2019年2月,曾在华泰证券任职多年的张涛,重返证券行业,出任总经理、财务负责人。从2019年到2021年,他的薪酬分别为115.29万元、209.86万元和263.91万元;2022年降至100.52万元,同比降幅约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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