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岁女孩花21万元整形出院当天跳河自杀(3)

2024-03-15 16:39  上游新闻

此外,群内多名女生称,该院多名韩国医生信息在上海市卫健委外国医师在华短期执业许可平台中并不存在。3月12日,上游新闻记者查询为小李进行手术的两名韩国医生信息,该平台显示未查询到信息。

对于该情况,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所审核部门工作人员表示,外国医生的执业信息不对外公开,需要通过卫健委行政审批窗口申请信息公开。窗口工作人员则表示,申请后是否公开的回复需要15个工作日。当问及网站上有查询渠道,为何不对外公开时,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所工作人员称并不清楚。

首尔丽格相关工作人员回应上游新闻记者表示,2023年3月24日,该院医生对小李实施上下颌骨成形术。术中、术后一切顺利,后经住院观察及恢复,当事人于2023年4月1日办理出院手续并出院。当事人出院后系溺水身亡,与该院没有任何的直接关系和因果关系,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也相继对此事进行调查。出于人道关怀,愿意向患者家属方援助40万元左右的金额,但家属并不同意该解决方案,且涉事医生不存在非法行医的情况。

"家属提到5个部位一起做手术的问题,实际上卫健委是有明确的评判要求的,只要在评判范围内是可以几个部位一起进行手术。目前来说,如果调解失败,还是建议当事人走法律途径解决。"该院工作人员说。

上海市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工作人员就该事件回应上游新闻记者表示,目前还在处理中。

医美机构因将涂抹化妆品用于注射被认定欺诈

上游新闻记者注意到,2018年首尔丽格就曾因医疗机构诊疗活动超出登记范围被处罚,同时还多次因发布虚假广告、宣传治愈率等问题被杨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

另据中国裁判文书网信息,在公开的39起与该院有关案件中,有8条与医疗纠纷有关。3月6日,在上海二中院的"聚焦315"栏目中,还对其中一起案件进行了详细解析。

相关判决书显示,2021年7月8日,艾女士到首尔丽格医疗美容机构就诊,该医疗美容机构医师为她注射了3ml规格的透明质酸和2ml规格胶原蛋白,艾女士支付治疗费1580元。2021年12月13日,艾女士再次到该医疗美容机构就诊,并注射了透明质酸、水光针以及氨甲环酸,共支付治疗费10300元,其中透明质酸3000元、氨甲环酸500元、水光针6800元。

此后,艾女士得知她所注射的水光针、透明质酸、胶原蛋白等产品的使用方法为涂抹使用,性质是化妆品。于是,她向上海市卫健委反映了该医疗美容机构的违规情况。卫健委调查后答复称,艾女士所注射的水光针在我国备案为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使用方法为涂抹于皮肤上。透明质酸和胶原蛋白均有注册证编号,产品名称均为医用修复敷料。产品说明书中记载,2mL规格的产品使用方法为外用,清洁创面,打开敷料,敷于患处皮肤上;3mL规格的产品使用方法为直接涂抹于清洁后的创面或皮肤。此后,卫健委向该医疗美容机构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医疗美容机构处以警告、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

随后,艾女士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医疗美容机构退还其购买透明质酸、胶原蛋白、水光针的价款11380元,并进行赔偿。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艾女士购买的透明质酸、胶原蛋白、水光针均为经过备案的合法产品,故医疗美容机构不存在使用假药的主观故意。但该品牌水光针备案为化妆品,透明质酸、胶原蛋白的使用方法为涂抹使用,医疗美容机构的行为已构成欺诈,故艾女士有权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要求医疗美容机构退还相应价款,并按价款的三倍进行赔偿。至于医疗美容机构称已受到行政处罚,不影响其向艾女士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一审法院据此判决,医疗美容机构向张女士退还购买水光针等的价款11380元,并赔偿341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