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中千万大奖奖金被彩票店主的表哥​领走 法院判了(4)

2024-03-17 13:00     上游新闻

争议:奖金归属各方看法不一

2022年4月8日,鄠邑区人民法院立案受理了这起侵权责任纠纷案。姚先生将王某夫妇、高某及陕西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告上法庭。

姚先生请求法院判令,高某返还801万元中奖奖金,并向其支付利息,总计约882万元。同时请求法院判令,王某夫妇及陕西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对涉案中奖奖金及利息承担连带给付责任,4名被告还需承担该案诉讼费。

上游新闻记者注意到,中奖奖金最终归属是该案的主要焦点。庭审中,高某、王某夫妇及陕西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均不同意姚先生的诉讼请求。

高某认为,他从王某处合法购买彩票,不是侵权所得,他与姚先生之间没有任何法律关系,不适格成为被告;而他兑奖行为完全合法,有法律依据,彩票合同是实践性合同,中奖彩票为兑奖唯一凭证,姚先生诉请缺乏合法依据;同时他认为,警方不予立案也充分说明,他和王某之间没有恶意串通的事实。

王某夫妇则认为,高某兑奖是其个人行为,他俩既不是彩票购买者,也不是奖金的领取者,且从未因奖金获得利益,不应承担连带给付责任;同时,中奖彩票并非姚先生要求购买的机选号码,姚先生通过微信购买彩票也违反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彩票市场秩序、综合治理擅自利用互联网销售彩票行为的公告》的规定,属于无效,而他们与体彩中心签订的《自然人代销者不参与擅自利用互联网销售彩票承诺》中明确要求,不得利用微信等平台接单、终端机出票等形式网络销售彩票。因此,他俩与姚先生关于涉案彩票未达成买卖合意,不应返还涉案彩票、奖金及利息。

王某夫妇还认为,姚先生始终明知涉案中奖彩票为自选彩票,而自己欲购买的彩票为机选彩票。因此,涉案中奖彩票并非姚先生购买。

陕西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则认为,兑奖过程合法,姚先生无权要求体彩中心承担连带给付责任;同时认为,涉案彩票站的彩票代销者是王某妻子,而非王某。王某接受姚先生委托购买彩票并代为保管的行为与彩票站无关,也与体彩中心无关。同时,陕西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认为,《关于进一步规范彩票市场秩序、综合治理擅自利用互联网销售彩票行为的公告》第一条明确规定,禁止擅自利用互联网销售彩票行为,彩票购票须知明确载明"本彩票不记名、不挂失、不退还本金""中奖彩票为兑奖唯一凭证"。姚先生经常购买彩票,其应认识到通过微信委托代为购买、保管彩票可能存在的风险,其未取得彩票进而未领取奖金的后果,与体彩中心无关。

一审:微信购彩者赢得奖金

今年3月15日,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该彩票中奖奖金,归姚先生所有。

​法院认为,涉案彩票的所有权已经法院生效判决,确认归姚先生所有,故该彩票中奖奖金应归姚先生所有。法院认为,高某在陕西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领取税后奖金801万元,其长期占有巨额奖金,并拒绝向实际中奖人返还行为,对姚先生构成侵权。而王某夫妇将姚先生购买的彩票拒绝交付,擅自交给高某兑奖,王某夫妇行为与高某兑奖之行为共同导致姚先生无法获得中奖奖金,故王某夫妇应对高某返还姚先生之款项承担连带给付责任。

法院认为,由于涉案彩票系不记名彩票,持票者兑奖,陕西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见票兑奖,符合彩票发行和销售规则。姚先生要求陕西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承担连带给付责任,但未能提交充分必要证据证明其主张,故法院不予支持。

法院依法一审判决,高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给付姚先生彩票奖金801万元及利息。利息以801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4.25%,自2019年9月5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同时判令,王某夫妇对给付款项承担连带给付责任。

拿到判决书,姚先生虽对判决有少许异议,但总体十分满意。

涉事各方是否上诉?截至发稿前,上游新闻记者尚未得到消息。"他们一定会上诉的。"赢了官司的姚先生仍一脸忧愁。他说,这场诉讼已经持续快5年了,让他筋疲力尽,"我已经赌上了我的一切,从开始走到现在,我很无奈,但也习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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