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被老婆打得不敢回家!法院依法发出首份男性人身安全保护令(3)

2024-03-15 13:33  公主岭市法院

2、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包括哪些措施?

答:1.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2.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3.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4.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3、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答: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第23条规定,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条第二款规定了代为申请制度。即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4、人身安全保护令如何执行?

答: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第32条规定,人民法院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后,应当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公安机关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有关组织。人身安全保护令由人民法院执行,公安机关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应当协助执行。

5、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有什么后果?

答: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给予训诫,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