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察者网讯)据日本时事通信社、朝日新闻等日媒11日报道,当地时间10日,日本最高法院驳回了福岛县磐城市灾民就福岛核事故向和日本政府提出的索赔诉求。
据报道,福岛县磐城市约1300名居民以在福岛第一核电站核事故中被迫疏散并遭受精神痛苦为由,向日本政府和东京电力公司提出约13.5亿日元的损害赔偿,日本最高法院10日驳回了居民上诉的决定,认定日本政府无赔偿责任。
福岛核电站资料图 /央视新闻
针对该起集体诉讼,一审法院福岛地方法院磐城分院曾于2021年裁定,日本政府在事故发生时未命令东京电力公司采取海啸应对措施的行为违法,并要求日本政府和东京电力公司支付赔偿金。
然而,仙台高等法院2023年在二审判决中驳回了对日本政府的索赔诉求,只要求东京电力公司支付约3.3亿日元赔偿金。法院以"无法断定事故本可以预防"为由,认定日本政府不负有责任。该判决成为终审判决,共有1339名居民就判决结果向日本政府提出上诉。
据悉,在2022年6月,日本最高法院也曾在类似的诉讼案件中否认日本政府应负有责任,但此后各地质疑日本政府责任的诉讼仍在继续。本次判决是2022年6月后,首次由日本法院对类似诉讼做出终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