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宫外孕切除输卵管,向同居男友索要“双重赔偿”!法院这么判(3)

2023-12-27 15:10     上海法治报

法院审理后认为,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公民的人身权利受法律保护。本案小敏的身体健康受损是因宫外孕右侧输卵管切除所致,而宫外孕又是小敏和小朋的性行为所致。但是,两人间发生性关系,是双方当事人自愿行为,宫外孕并不能预见,确属意外。对此,小敏和小朋均无过错。然而,小敏的身体健康也确已受到较为严重的损害,此后果如由小敏本人一人承担,有失公平。故法院依据公平原则,综合分析实际情况及当事人各自的行为,酌情确定小朋对于小敏的损害后果承担一定的补偿责任。

对于小敏要求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法律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该法条明确了精神损害抚慰金给付的前提条件是适用归责原则导致的侵权。另法律规定,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担损失。该法条明确公平责任原则是分担损失,而非赔偿损失,即双方均无过错的情况下,不适用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条款。所以法院对小敏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诉请不予支持。

最终法院判决小朋补偿小敏18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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