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阿婆申领堂姐丧葬费,遭“最难证明题”,需证明血缘关系(2)

2023-03-31 16:23  新民帮侬忙

办完堂姐的丧事后,金小丽在亲友提醒下,前往社区事务服务中心,为金晓凤办理养老待遇终止手续,申领丧葬费。工作人员让她填写了申报表,并收取了相关材料。但随后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回复:您本次申报的业务不符合办理条件,因此不能办理。

办理情况回执

社保中心解释,要证明金晓凤和金小丽的血缘关系,就要拿出材料,证明"金晓凤的父亲和金小丽的父亲,是亲兄弟关系",并盖公章。

社区事务服务中心对于申领丧葬补助金的规定

这可把金小丽难倒了。金晓凤的父亲1961年去世,金小丽的父亲1962年去世,爷爷更是早在1940年就去世了。"在金晓凤的档案材料中,只记录了她的父母,没有记录父母的兄弟姐妹。"但金小丽还是找到了"证据",在一份金晓凤书写的入党思想汇报中,她提到过这么一句,"五叔父***在港务局外轮管理处工作",这里提到的名字就是金小丽的父亲。那么,凭这点可视作"关系证明"了吗?答案还是:不。

非近亲属

难享待遇

新民晚报"新民帮侬忙"记者从多家街镇社区事务服务中心了解到,为个人办理养老待遇终止手续,主要政策依据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关于印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暂行办法>的通知》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包括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合称遗属待遇)。在上述法规中,采用的是一个"遗属"概念。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暂行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