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双儿女竟然都非亲生,男子打官司获赔14万元(2)

2023-03-30 17:39     现代快报

法官说法

抚养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张松既非生父,也非养父、继父,对张梓瑶、张梓君不负有法定抚养义务。张松基于张梓瑶、张梓君是亲生子女的错误认识而抚养,造成自己的财产减少。李玲作为亲生母亲对张梓瑶、张梓君负有法定抚养义务,李玲涉欺诈性抚养,因张松的抚养行为免于支付其应承担的抚养费而获益,应当返还张松因抚养子女而支付的费用。结合本地的生活水平及抚养情况,法院支持由李玲返还张松因抚养子女支付的费用 10 万元。

关于精神损害赔偿问题。根据法律规定,夫妻间应当互相忠诚,互相尊重,互相关爱。本案中,李玲在与张松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有两性关系,并育有一子一女,严重违反了夫妻之间的忠诚义务,也有违风序良俗,影响极为恶劣。李玲隐瞒子女均非张松亲生,使张松误将一子一女作为亲生子女抚养,并投入了大量的精力、金钱和心血,给张松及其家人造成了严重的精神伤害。结合考虑李玲的过错程度、张松受伤害的程度后果等,由李玲赔偿张松精神损害抚慰金 4 万元。

(文中所涉人名均为化名)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第一千零四十三条第二款:夫妻间应当互相忠诚,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今日关注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