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岁少年恋上32岁离异女邻居,深夜通窗入户,发生两次关系(3)

2023-03-21 14:14     搜狐

在曹某看来,自己一个21岁小伙能够追求她一个32岁的离异女邻居,已经是给了她很大的面子了,可她非但没有接受,甚至还讽刺自己不过是看中了她的钱财。一时之间,感到自尊心受损的曹某,便想着说到做到,气急败坏的他当晚就趁着深夜通窗入户。

正当他准备拿走王红丽价值8000元的手机以及其他首饰准备离开的时候,王红丽突然抓住了她的手,并放声大喊:"捉贼啊。"

这一举动,进一步激怒到了曹某,正好此时王红丽又是穿着睡衣,身材尽显,一时之间,欲望膨胀到了极致的曹某,直接掩盖其口鼻,先后强行与其发生两次关系,餍足之后这才准备离开。

然而,王红丽也是个执拗的人,在受到侵害之后,她也不甘心让对方一走了之,拼命反抗,甚至还想将手机夺过来报警。曹某最怕的就是再次进监狱,一时慌乱下,失去理智的曹某直接持刀对着王红丽的腹部、胸部乱刺,逃走之前,为了防止王红丽有醒来的可能,还用布带将其脖子勒紧,这样联系刘某扬长而去。

而刘某虽知好友犯了重罪,但他并未立即报警,而是带着曹某一同逃离。然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经由警方接案并调查,成功在福州将二人抓获。

依据《刑法》规定,故意人的,处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曹某为了满足心理的欲望,先是见色起意,对被害人实施侵害,而后担心对方揭发自己的恶行,进而将其残忍害,并强行非法占有被害人的财物,种种行为,分别构成了QJ罪、故意人罪以及抢劫罪。

至于刘某,虽然没有参与到整个犯罪过程中,但他却在明知曹某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蔽住所,并帮助曹某逃匿,此举也涉嫌违法,构成了窝藏罪。

因此,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二人必将会获得法律的严惩,至于曹某,罪恶滔天,等待他的,极有可能会是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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