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女士辩称,三金及钱财都是恋爱期间赠与的东西,不应返还。
经审理,法院认为原告给付的三金与钱财,是以结婚为条件的赠与,属于彩礼,双方分手后应返还。故依法判决被告李女士向原告王先生返还10000元并向原告返还70余克三金的同等价款。@九派新闻
男子趁老婆上厕所间隙上台相亲被抓包 王婆:有的时候我也没办法
媒体评县委书记“六秒致辞”火了,不只是短更在于贴合语境
华人父女新加坡家中身亡更多细节披露:女儿系剑桥博士,去世时仅重24公斤
看哭全网!梦到已故儿子脚被扎 父亲来墓前拔刺
92岁老人住养老院盼子女看望 孩子却内讧 老人:不来拉倒!
珠海一大厦有人名下显示163套住宅!官方回应:系公司委托代表,并非个人持有
四川复刻版“泰坦尼克号”烂尾 只完成90%的钢外壳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