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被告人梁某的女儿蔡某明知梁某在网上虚构身份、假借交往之名骗取他人钱款,仍帮忙出谋划策,或应要求查询相关信息、发送照片等给被告人梁某用于实施诈骗,或陪同取款等,参与诈骗数额共计99万余元。
2021年6月,被告人梁某及蔡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公安机关从被告人梁某名下的账户内冻结到钱款107万余元,梁某家属另行向被害人王某退赔剩余钱款,并取得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
被告人梁某、蔡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多次诈骗他人钱款,其中梁某实施诈骗数额114万余元,蔡某参与实施诈骗数额99万余元,数额均已达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 。二被告人是共同犯罪,其中梁某为主犯,蔡某为从犯。
最终
法院以犯诈骗罪判处梁某有期徒刑十年 ,并处罚金十万元;以犯诈骗罪判处蔡某有期徒刑四年二个月 ,并处罚金二万元。
法 官 提 醒
网恋需谨慎
在婚恋网站、社交网站、交友APP上交友,特别是深度交往时务必核实信息,防止对方以虚拟身份实施诈骗。
轻易不转账
不要随意转账或者汇款,当素未谋面的网友忽然提及财物时,要提高警惕,不要被甜言蜜语冲昏头脑。
隐私要保密
要注意保护个人隐私,不要轻易将个人资料、银行卡号、密码等告知他人。遇到可疑情况要及时拨打公安机关、金融等部门的正规常用电话进行查证核实。
来源:人民法院报、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