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是强化从业人员防护。认真组织交通物流一线从业人员纳入"白名单"管理,督促做好个人防护、疫苗接种和健康监测。根据防疫工作需要,可开展抗原检测。对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核酸检测,其他人员愿检尽检。
五是维护正常生产工作秩序。各相关单位要会同有关部门督促指导重点客货运枢纽场站、干线公路、干线航道、通航建筑物、公路(水上)服务区等管理单位和港口企业、运输企业等,优化完善从业人员感染新冠病毒应急预案,加强人员管理,完善应对处置措施,确保工作不乱、服务不断。
各单位要压实工作责任,坚决纠正简单化、"一刀切"、层层加码等做法,反对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科学精准落细落实疫情防控交通运输工作措施,切实解决防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统筹做好疫情防控、物流保通保畅、安全生产等工作。下一步,我部将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要求,动态优化交通运输疫情防控措施,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邮政局要结合实际认真落实《通知》精神。
交通运输部
2022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