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海关、移民管理部门等其他直接接触入境人员和物品一线的人员;
8.快递、外卖;
9.酒店服务;
10、装修装卸服务;
11.口岸管理服务人员;
12.交通运输服务;
13.商场超市服务和农(集)贸市场等工作人员;
14.普通医疗机构除发热门诊外的工作人员,未收治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定点医院除发热门诊外的其他工作人员,疾病预防控制流调、检验、消杀、赴疫区疫点工作的人员;
15.从业环境人员密集、接触人员频繁、流动性强的其他从业人员;
16.学校和托幼机构、培训机构;
17.养老和儿童福利领域服务机构;
18.精神专科医院;
19.监管场所;
20.生产车间;
21.建筑工地人员;
22.渔民和渔船、渔港相关人员;
23.导游、景区景点等旅游从业人员;
24.党政机关集中管理办公区服务保障人员(包括警卫、食堂、物业等)
请广大市民支持配合,继续保持好戴口罩、勤洗手等良好卫生习惯,当好个人健康第一责任人。
2022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