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时四年,李宇春《无价之姐》侵权案终审胜诉,不构成抄袭,其工作室感谢大家长久支持

2024-07-08 13:48  头条

历时四年,李宇春《无价之姐》终审维持原判:不构成抄袭

由李宇春演唱的《乘风破浪的姐姐》第一季主题曲《无价之姐》侵权案近日由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给出二审判决结果,认定《无价之姐》与歌曲《跟我出发》不构成实质性相似,维持一审判决结果。作曲家@林莫樵composer 也在今日晒出侵权案判决书内容。

判决书显示,结合两首歌曲在整体表达情感上的差异性,从听觉效果上可以明显感知两首歌曲的差异较大,争议的副歌部分亦存在较大差异。故此,难以认定《无价之姐》构成对涉案歌曲的抄袭。一审法院对此认定正确,本院予以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