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称身份证被熟人冒用贷款37万:房屋被冻结才知道(2)

2023-12-28 15:37  上游新闻

银行卡被冻结,方知自己借贷37万元

李宗向上游新闻记者回忆,2021年4月19日晚,他向一位朋友转账时被提示银行卡被冻结,之后他致电银行,被告知个人征信存在问题,并建议向成华区法院咨询。次日,李宗从法院了解到,他于2015年10月向浦发银行成都分行借款37.3万元,逾期两年后银行将其告上法庭,后法院判决其还款剩余36.8万余元及利息、罚息。由于迟迟未履行判决,银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李宗向银保监会举报。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相关判决书显示,成华区法院经审理查明,2015年10月10日,被告(李宗)与原告(浦发银行成都分行)签订《浦发银行-银联商务天天富POS贷个人授信合同》(以下简称《个人授信合同》)以及《浦发银行-银联商务天天富POS贷个人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个人借款合同),约定原告向被告贷款373000元,借款期限6个月,自2015年10月10日至2016年4月10日止,年利率9.2%,还款方式为分期付息,到期一次还本。

成华区法院认为,原告与被告签订的《个人授信合同》《个人借款合同》均属有效合同,"被告未按照约定归还原告借款本金,属违约行为。"2019年3月28日,成华区法院一审判决李宗向原告浦发银行归还借款本金368157.3元,并支付罚息、复利;并支付浦发银行律师费1200元,案件受理费4459元。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息显示,2021年4月15日,因李宗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浦发银行成都分行向法院申请立案执行。同年7月26日,李宗被成华区法院下达限制消费令。

"我从来没在浦发银行开过卡借过钱,也没有收到法院的任何通知,一审甚至都没有出席,法院怎么就判了?"带着这份疑问,李宗找到了浦发银行成都分行。李宗称,该行负责人提到了代某凯,让他一下子明白过来--原来在2015年4月,因为孩子上学问题,李宗曾委托代某凯帮忙办理社保,并将身份证交予对方,"是不是他偷偷办理了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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