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部:快递公司经理泄露国家秘密,行拘3日罚款3万元

2024-04-10 09:28  国家安全部

近期,国家安全机关依法对擅自将属于国家秘密的执法办案情况泄露给他人、导致调查工作受到严重影响的某快递公司经理张某,处以行政拘留处罚,相关责任人也受到相应处理。我国法律规定,公民和组织应当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

保密意识淡薄 泄密一念之间

国家安全机关为侦办一起重要案件,约见了某快递公司部门经理张某。依法出示相关执法证件后,办案干警要求张某配合提供嫌疑人庞某有关涉案资料,并告知其本次执法工作情况不得向任何其他人员泄露。张某表示将配合相关工作,按要求认真阅读并签署了《保密义务承诺书》。

然而,国家安全机关干警离开后,张某由于保密意识淡薄,转头将此事告诉了同事,尽管张某还嘱咐同事"这事儿别乱说",但"国家安全机关正在调查庞某"的消息还是传到了庞某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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