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因重婚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一审宣判后,男方认为判得太轻,女方认为判得太重,双方均提出上诉。近日,青海省西宁市中院二审驳回双方上诉,维持原判。
女子婚后半月又与他人举行婚礼一审法院判刑六个月
小华、小丽同为青海人,两人都生于上个世纪90年代末期。

小华在起诉书中称,他与小丽自由恋爱,双方于2022年7月1日在西宁依法登记结婚。
在此期间,小丽与小明(青海人,上个世纪90年代末期出生)通过家人介绍认识。2022年7月15日,小丽在未解除与小华婚姻关系的情况下,与小明在当地举办婚宴。此后,小丽与小明以夫妻名义在当地租房共同生活。
获悉情况后,小华以小丽涉嫌重婚罪向西宁市城中区法院提起自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