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休37天事假后,他被开除了(3)

2024-01-04 11:04     工人日报

公司表示,考虑到李兴的情况,公司对其前期提请的事假均已批准,但其所在的销售岗位不能空缺太长时间,沟通后其称无法到岗。公司认为李兴可能一直休事假。因其存在旷工行为,违反了基本的劳动纪律,公司依法将其解聘无须支付经济赔偿金。

经审理,仲裁裁决驳回李兴的全部请求。李兴不服该裁决结果,提起诉讼。

公司事假制度应当满足职工需要

法院认为,事假制度所保障的对象,是劳动者处理个人紧急事务或非本人不能处理的家庭事务等情形下的相关权益。从日常生活经验法则角度看,对于一个具备社会属性的常人而言,此种权益是正当且必要的。用人单位应当合理审慎地行使事假审批管理权。

在3名至亲相继患病、妻子分娩、本人收入锐减的情况下,任何一个"李兴"基于人性之本能,除了向用人单位请休事假照顾家庭之外,可能都没有更周全的选择。可见,李兴选择向公司请休事假,既是履行法定职责的需要,亦是遵守人伦道德的体现。同时,李兴履行了请休事假手续,通过钉钉、微信等多次解释不能到岗的原因,积极表明是短期内不能到岗,并提供了多名近亲属的诊疗记录,已履行请休事假的充分说明义务。

公司在充分掌握了李兴请事假事由的情况下,忽视了本案特定情形下李兴存在必须本人亲力亲为的请假事由,与公司规章制度载明的请休事假是为解决"遇到必须职工本人才能处理的事情"相违背,不符合事假的规定及立意。

近日,法院判决公司应支付李兴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87679.0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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