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就餐遇“虾刺客”,店家1只虾售价28元!律师解读:明码标价不等于经营者可以随意定价(2)

2024-04-22 13:39  今日头条

《价格法》第十三条

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

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明码标价并不意味着经营者可以随意定价。

价格应该基于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来制定,并考虑到市场竞争和消费者的承受能力。本案中,经理的态度确实嚣张,他坚持认为酒店已经明码标价,因此不存在过错。

然而,这种观念显然是不正确的。如果酒店的价格明显高于市场价,或者存在其他不公平的定价行为,那么消费者完全有权利向相关部门进行投诉。在这种情况下,杜伟完全有权采取行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酒店的定价行为提出质疑,并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

2、本案中,酒店确实明码标价大虾28元一只,但却没有配图,明确告知消费者,具体28元一只的大虾是哪种品质的。

《价格法》第四十二条 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明码标价不仅是为了让消费者清楚了解商品或服务的价格,更是为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如果酒店没有提供足够的信息,消费者就无法准确判断商品的价值,也难以做出明智的消费决策。

因此,酒店应该受到相应的处罚,以警示其他经营者遵守明码标价的规定,切实维护消费者的权益。

3、网友认为,如果是野生大虾,28元一只是符合这个价格的。

野生大虾与养殖大虾在品质、口感等方面可能存在差异,因此价格上也可能有所不同。关键在于酒店是否明确告知了消费者这是野生大虾,并提供了相应的证据或证明。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服务时,有权知道所购买的具体内容和品质,以便做出明智的决策。酒店是否存在欺诈或误导了消费者,仍在进一步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