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们发现一位集资诈骗的主犯有一亿多的资金打到了直播平台。这是一个不带货销售的平台,也就是这一亿多的资金纯粹是打赏消费型的娱乐活动。这样异常的行为引起了检察官们的高度重视,案件侦破的结果是,其中有6000多万元打赏给了本案的涉案的四个主播,最高的一个主播就接受了2000多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91条规定,凡参与这七宗犯罪活动的,包括提供账户,转为现金,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等行为,都按洗钱罪论处。
嫌疑人到案以后,曾辩解说其认识到上游是黑灰产资金,涉及到犯罪,但是并不清楚是涉及到上述七类犯罪。经过审查发现,主犯当中的两名主播,多次到达了上游这个集资诈骗团伙的办公地点,然后也参与了他们的年会。在他的直播当中宣传了相关的内容,所以检察机关认为足以认定他意识到本案上游犯罪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