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成说自己要养2个家庭,花钱如流水。法官当庭给袁成算了一笔账,一年花掉300多万等于是一个月就要花掉20多万,袁成的说法无法得到她的认同。
最终,长宁区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袁成因犯合同诈骗罪和诈骗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五万元。
那么,合同诈骗罪和诈骗罪有什么区别?为什么他会同时犯两个罪呢?
华东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教授吴允锋:"因为他们发生的领域包括行为方式都有差异。像合同诈骗它主要是在合同的签订履行过程中,利用合同的一些交易行为,用交易合同去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而诈骗一般发生在我们一些日常生活中,包括一些就是与合同无关的一些行为获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所以说就是两者的界限还是比较明显的。那本案中袁成既有利用中介合同去获取对方的一些购房款的行为,同时又有一些所谓缴纳契税的这种行为去骗取对方财物,所以他行为前一个行为符合合同诈骗,后面的行为是符合诈骗罪的,是应该进行数罪并罚的。"
房产中介作为买卖双方之间的桥梁,本应履行好促成双方房屋交易的义务,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但袁成费尽心思诓骗购房者,致使买房人遭受巨大的经济损失,多年的积蓄打水漂。袁成的刑事判决生效后,彭佳打算和其他被害人一起起诉房产中介公司,追究其责任,挽回经济损失。
业内人士建议当事人在进行房屋购买、租赁时,一定要选择正规房屋中介公司,一旦发现问题要及时止损,并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解决。建议市民采用资金监管的方式,把房款缴到政府搭建的存量房交易基金监管平台里,以确保交易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