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时,她发现已“被结婚”23年……

2023-07-18 13:50     正义网

正义网7月18日讯,准备和男友结婚时,她发现自己已经"被结婚"23年。4年的时间里,来自广东省博罗县的童某某(曾用名"童某云")坚持用法律手段维权,最终在广东省、阳江市两级检察机关的依法监督下,她被冒名的婚姻登记得以撤销。

欲登记结婚,方知"被结婚"20余年

关于这个案件,还要从2019年说起。

2019年,童某某与男友打算结婚。然而,当他们怀着喜悦的心情来到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时,却被告知童某某已于1996年结过婚,丈夫是来自阳江市阳东区的罗先生。自己明明是单身,怎么变成已婚,婚姻关系还持续了20多年?童某某震惊之余,先后向惠州和阳江的公安机关报了警。

"1996年,我的身份证上用的是我的曾用名童某云,登记结婚的也是这个名字。但我从来没去过阳东,更不认识罗先生。"对于"被结婚"一事,童某某一头雾水。因为是已婚身份,童某某与男友没法办理结婚登记,这打乱了她平静的生活。

2020年4月17日,童某某向阳东区民政局提出撤销婚姻登记申请。三日后,阳东区民政局告知童某某不受理其申请。童某某只好将阳东区民政局起诉至法院。

罗先生坦言,自己不认识童某某,童某某不是当时与其登记结婚的人。法院查明,1996年11月26日,罗先生的《结婚登记申请书》是其本人所写。此外,阳东区民政局又于2008年11月28日为罗先生和另一名女子办理了结婚登记。法院据此作出一审判决,责令阳东区民政局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两个月内受理童某某的申请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阳东区民政局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认为,涉案结婚登记行为发生于1996年11月26日,童某某于2020年6月25日向原审法院提起诉讼,已超过诉讼时效,遂裁定驳回童某某的起诉。童某某不服二审裁定,向广东省高级法院申请再审,后被驳回。

原婚姻登记不撤销,童某某就无法恢复未婚状态,也无法办理结婚登记。2022年9月,童某某向阳江市检察院申请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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