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分合同、私人账户收款……明星税务问题频发,该如何加强管理?(2)

2023-09-05 13:57     国是直通车

"按照当前税务制度,并没有'营业税'这个税种。"郝广才表示,营业税自1994年设立,2016年5月份开始试点"营改增"而开始逐步取消营业税。2017年11月19日,国务院作出《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和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决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全面完成。

按照这个时间节点推断,如果存在涉嫌少缴营业税的情况,一定发生在2017年11月19日以前。根据相关信息,宋祖儿注销三家个体工商户的时间,在此时间节点之后。

据企查查显示,宋祖儿原名孙凡清,当前共关联4家公司,其中仅剩上海泓泉影视文化有限公司一家存续,宋祖儿在该公司担任监事职务。其中,由宋祖儿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新沂涓涓影视文化工作室、青岛柒鼎影视文化工作室等3家企业,分别于2020年1月、2022年1月、2023年3月注销。

但郝广才也表示,注销个体工商业户这种手法,虽然经常被非法逃税者恶意利用,是否存在逃税行为还要以税务等官方机构的调查结果为准,不能妄加揣测。

明星逃税"占了其他纳税人便宜"

范冰冰、郑爽、薇娅、邓伦.....近年来多个演艺人员、网红主播等因偷逃税受到惩处。

"明星逃税,损害的不仅是国家税收,还有中国的法治秩序。"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剑文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时说,明星作为高知名度、高收入群体,其团队或个人"处心积虑"偷逃税款,会在一定程度上对普通纳税人产生"不良攀比"效应,从而影响纳税积极性和遵纪守法主动性。明星作为公众人物,更应珍惜社会公众赋予的"流量",做正能量的带动者和遵纪守法、积极为国家作贡献的榜样。

至于有些所谓"粉丝"为逃税明星"叫屈",辩称明星工作繁忙没时间关注纳税等具体"细节"事务,刘剑文认为,明星、网红主播等高收入群体在赚取高收入同时,享受到更多国家提供的公共资源,理应缴纳与收入相对应的税款,不履行应尽纳税义务,就相当于"占了其他纳税人的便宜"。

2009年《刑法修正案(七)》将"偷税漏税罪"改为"逃税罪",并增加了初次违法有条件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条款。有网友表示对此条表示不太理解,希望加大逃税违法成本。

刘剑文认为,刑法典中之所以把"偷税罪"修正为"逃税罪",是对人民物权的尊重。"偷"是侵占"他人"财物,而"逃"是自己"赚钱"后不履行应尽纳税义务,修正后更符合中国刑法体系的整体性。

至于对认错认罚、积极补缴的行为人,实行五年内初犯免于刑责,这有利于保护国家税收和公共利益。如果对需要缴纳巨额补、罚等涉税资金的当事人采取刑事手段、司法控制,不利于其处置财产以筹措应缴纳资金。

今日关注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