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实:女子遭邻居强奸 为报仇又多次勾引!结局令人唏嘘

2024-06-08 09:48  搜狐

"结发为夫妻,恩爱两不疑。"夫妻之间应该互相扶持,互相信任,作为最亲密的人,如果连夫妻都不能相互信任,生活将充满猜忌和怀疑。可在云南就发生了一桩因夫妻不信任而酿成的血案。

一女子在遭受邻居性侵后告诉丈夫,却被丈夫质疑是她主动勾引邻居的。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同时也为了实施报复,该女子设计杀害了侵犯她的邻居,但同时也构成了故意杀人罪,最后连同她丈夫一起被送进了监狱。

在云南省曲靖市富源县的偏僻山村里,有着许多留守儿童和妇女。他们的丈夫和父亲为了生活,不得不外出打工,留守在山村里的妻子,既要照顾孩子和老人,也要独守空房,在每一个夜晚耐住寂寞和孤独。

张红慧就是无数留守妇女中的一员,她的丈夫耿前方在外地打工,一年到头只能回家两三次。夫妻俩虽然苦于离别之苦,但为了生活都默默忍受着这一切。直到2010年9月30日,这天张红慧结束了一天的农忙,准备抱着自己几岁大的小儿子回房间睡觉。

可她刚躺在床上没多久,就发现一个人影从窗户外跳进来。看到眼前的这一幕,张红慧被吓得不轻,她以为遇到了小偷,连忙呵斥对方,并谎称自己丈夫就在外面,让他不要乱来。

对方听了张红慧的话,不由得笑出了声,直接点破了张红慧的谎话。原来这人不是别人,正是张红慧隔壁邻居林坤。林坤自然知道张红慧的丈夫外出打工,一年回来不了几次,在确定更前方不在家他才会潜入张红慧屋内。

而林坤的目的也很简单,他想要和张红慧发生关系。林坤以为张红慧一定耐不住寂寞,只要自己勾引一番就会顺从。但张红慧是一个保守的女人,她坚决不同意和林坤发生关系。情急之下,林坤以张红慧的儿子为要挟,如果张红慧不从,就先掐死她的儿子,再强行侵犯对方。

无奈之下,张红慧只能含泪答应对方的要求。从那天开始,张红慧就像一坨行尸走肉,再也没有了精气神。她感觉自己背叛了丈夫,被人玷污,想要自杀却又放不下孩子。痛定思痛之后,张红慧决定给丈夫打电话,将这一切都告诉丈夫。

可令她没想到的是,丈夫得知这一消息后,第一反应竟然不是找林坤算账,而是怀疑张红慧是不是耐不住寂寞主动勾引的林坤,不然林坤为什么偏偏要对张红慧下手。

先是遭到了玷污,又受到了丈夫的质疑,这让张红慧的内心彻底崩溃,她甚至想当初自杀以证清白。可这样只会让林坤逍遥法外,自己的孩子也会失去母亲。最后她想到了一个"好办法",既能证明自己,也能报仇雪恨。随后张红慧让丈夫尽快回家,她会证明自己,并且让丈夫帮助自己实施报复。

2011年10月5日,张红慧找到林坤让他晚上来自己家。林坤以为张红慧终于耐不住寂寞,想找自己过夜,于是兴高彩烈地赴约。当天晚上,两人再一次发生了关系,趁着林坤放松警惕,张红慧假意去上厕所,实际上是给丈夫打电话,让丈夫赶紧回家。

赶回家的耿前方,一眼就看到林坤躺在自己的床上,身边还摆放着林坤和张红慧的衣物。暴怒的耿前方再也忍受不了这份屈辱,他拿起了床头的剪刀,狠狠地扎向林坤的胸口。张红慧也乘机拿着一把剪刀回房间,朝着林坤胡捅乱刺。

直到林坤不再挣扎彻底失去呼吸之后,两人才回过神来。看着眼前的尸体,耿前方慌乱逃离,反而是张红慧感觉大仇得报,震惊地拨打了报警电话。警方赶到后立刻封锁了现场,并对逃亡的耿前方实施抓捕。

不到一天时间,耿前方就被警方抓获,两人对自己的杀人行为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2条规定,两人均构成了故意杀人罪,其中耿前方的罪行明显更严重。

《经发》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耿前方作为实施者,最先对林坤施加伤害,而张红慧随后参与杀害过程。

不过考虑到张红慧在事发后留在案发现场主动报警,有自首情节,。且张红慧在案发前曾经遭受到被害人林坤的侵犯,虽然其行为不构成正当防卫,但林坤有过错在先,因此对于张红慧可以酌情从轻发落或减轻处罚。

至于耿前方,就属于手段残忍的故意杀人罪,构成情节严重,应该判处死刑或无期徒刑。但考虑到他的妻子受到了林坤的侵害,本身也属于苦主之一,因此法院并没有判处其死刑立即执行。

2012年6月,曲靖市人民法院对两人作出了依法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耿前方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张红慧15年有期徒刑。至此这桩夫妻密谋杀人案终于告一段落,耿前方和张红慧将在监狱中,为自己的罪行忏悔。

至于林坤,虽然他最后被残忍杀害,但是死不足惜。从法律的角度来看,他的行为也构成了强奸罪。不过我国《刑法》规定,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法律的公平公正,体现在任何方面,滥用私刑同样也是违法行为。因此林坤罪不至死,即便林坤真的犯了死罪,也不应该由张红慧和耿前方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