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女医生出轨被发现,一晚连杀丈夫四次,被抓后直喊冤枉

2024-06-17 09:45  头条

我也不想杀他,但是他老是打我,我想和他离婚还不让,为了和他在一起我只能杀了他。

这是李某在面对法院宣判时说的话,这不禁让我们疑惑,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为什么会让夫妻反目成仇,竟然连杀三次丈夫,只为和情夫在一起。

家住甘肃的刘某结婚很早,婚后的生活过得也不尽如人意,她的丈夫王某平日里也没个正经的工作,不仅如此,抽烟喝酒那是样样都占。

每次喝多了回家对着刘某就是一顿毒打,这样的生活让刘某万念俱灰。

这天刘某上街上买菜时,无意中认识了卖水果的钱某,二人没事的时候闲聊了几句,临走时钱某还送了刘某一袋水果。

就这样二人一来二去的就熟了,钱某在此期间也逐渐了解了刘某得遭遇,也是十分的同情刘某。渐渐的二人发展成了情人关系。

但随着时间的渐渐推移,钱某已经不满足于简单的"偷情"了,他想和刘某光明正大的在一起。

随后钱某就让刘某回去跟丈夫王某提出离婚,不出意外的是王某不仅不同意,还狠狠的打了刘某一顿。

钱某知道后瞬间火冒三丈,眼里满是心疼。这之后便他跟刘某合计怎样能摆脱王某,想来想去,干脆一不做二不休,直接杀了王某,永绝后患。

之后刘某买来毒药,准备下到饭菜里将王某毒死,但是等了王某一晚上他也没回来。

一计不成,之后刘某又把毒药下到酒里,并且提前叫了王某回家吃饭,这回王某是回来了,但是却没喝酒,再次幸运的躲开了死亡的威胁。

经过这两回的折腾,钱某和刘某已经完全失去了耐心了,二人心一横,想着干脆一不做二不休,直接将王某给勒死。之后二人合力将王某在家里给勒死了。

为了掩盖杀人的事实,二人又自作聪明的给王某灌了很多酒,想要将王某的死伪装成意外,之后又把王某的尸体移到了大街上。

第二天一大早,就有人报了警,经过警方的侦查发现,王某的死很可能是人为的。

因为酒很明显是人死后灌进去的,根本就没进胃里,应该是嫌疑人为了掩人耳目故意为之的。

随后警方便开始进行深入的调查,很快便将王某的妻子刘某列为杀害王某的犯罪嫌疑人,一开始讯问刘某时,刘某是死不承认。

当警方提到钱某的问题时,刘某内心突然就紧张了,随后就老老实实的将犯罪过程都交代了。

随后警方便将二人抓捕归案了,等待他们的也必将是法律的严厉制裁。

此事一出,瞬间引发广大网友的热议,有网友认为家暴的行为确实是很可恶。

但是如果实在过不下去了可以离婚,因为被家暴再去犯罪,不值当的。

也有网友认为,家暴不是刘某杀夫的理由,刘某出轨后才想要杀夫,这夫妻俩半斤对八两,谁都没好到哪去。

至于钱某,实在是让人唏嘘,真是"自古奸情出命案"。

那么刘某和钱某"杀了三次人"的行为是否要判三次故意杀人罪呢?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故意杀人罪是指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侵害的是人的生命健康权。

第一次,刘某和钱某通过在饭菜里下毒的方式欲将王某毒死的计划并没有得逞。

但是二人已经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虽然未能将人杀害,但是因完成了杀人的准备工作,应当将二人这第一次的行为评价为故意杀人罪的未遂状态。

直白点说,就是刘某和钱某虽然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但是未能成功。

第二次,刘某和钱某通过在酒里下毒的方式想将王某毒死。

虽然又未能得逞,但是二人这第二次的行为依然是完成了杀人的准备工作,按照刑法的规定,应当将本次行为评价为故意杀人罪的未遂状态。

至于第三次,刘某和钱某二人合力将王某勒死的行为,显然属于故意杀人罪的既遂状态,也就是完成了杀人的行为,实现了其目的。

那么综合上述三点,能不能按照三次故意杀人罪来给刘某和钱某定罪呢?

答案是不能。

原因在于依据我国刑法的理论和规定,刘某和钱某二人前两次的杀人行为实际上被第三次的杀人行为所吸收,也就是说,法院会按照一个故意杀人罪对二人定罪。

不过,虽然刘某和钱某二人的三次杀人行为会被认定为一个故意杀人罪,但是二人多次实施故意杀人的行为,可能会被法院认定为加重处罚的一个量刑情节,等待他们的也必定将是法律的严惩。

婚姻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遇到一些不如意的情况,甚至是无法忍受的境况。

但这些都不是犯罪的借口,解决的途径很多,要学会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切不可一步错而毁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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