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女子有自己的考量,认为这个工资已经不错,包吃包住,还有3000多块钱,已经很对得起员工了。
但她却忽略了一个问题,新员工前期工资固然低,但要想把对方培养到熟练,花费的精力必然也不会少,还涉及到一个留存率的问题,别人不一定会跟你干下去。
但从她的分析来看,如果一个员工试用期工资只有2000,那她们几个应该干了一段时间了。
做了那么久还是三四千工资,别说老板要辞退了,可能自己都想走,没必要为了3000多块钱费那么多精力。
除此之外,这个女老板应该是一个法盲,公司无故辞退员工,那是要额外给予补偿的。
如果员工被辞退没有拿到,到劳动局找一趟,该有的补偿也不会少,也正好让她长长记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