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安徽女司机碾死宠物狗,狗主人上门寻仇,女子一家三口被灭

2024-07-09 11:48  网易

安徽芜湖市光华新城小区保安周某华在小区里养了一只宠物狗,5月16日中午,这只狗被业主周某不小心开车轧死了。保安向业主索赔,但赔偿金额双方一直没能达成一致。有媒体报道称,保安索赔5000元,但业主只肯赔1500元。

第二天,5月17日晚上7点左右,保安周某华来到了业主家中,依然协商未果,他拿出藏着的凶器野猪矛刺向业主周某的腹部,周某的丈夫蔡某上前抢夺保安手里的矛,被对方持矛连续刺戳,周某10岁的女儿果果(化名)吓得回到自己屋内,拨打了110和120求助电话。

周某华将业主夫妻二人杀害后,走到楼道里拨打了110报警电话称:"我杀了人"。

接警后,辖区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在楼道内将他控制。

当得知业主女儿果果还在家里时,民警站在门外多次喊话,表明身份,并回拨室内电话,但始终无人应答。

喊来一位开锁人员打开房门后,民警与120急救人员迅速进入室内,医护人员赶紧查看受害人伤势,民警在屋里还是没找到果果,后来才发现,果果从11楼坠下,受伤倒在一楼草坪上,被赶紧送到医院抢救。

遗憾的是,经过10天抢救,5月27日下午,在10周岁生日的第二天,果果不治身亡。

案发后,受害人周某的妹妹告诉记者,姐姐驾龄超过8年,当天被车轧死的小狗没有用绳子牵引。

2016年12月21日,该案在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对被告人周某华提起公诉。公诉人认为,周某华的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涉嫌故意杀人罪,情节特别恶劣。

说到为何会对受害人行凶,周某华觉得受害人在言语上刺激了他,"我觉得,当时因为我是苦主,最起码在情感方面,她不应该是这种态度。"

受害人家属委托的律师表示,家属请求法院给予严惩。庭审一直持续到下午,法院未当庭宣判。

2017年3月9日上午10点,芜湖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周某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周某华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各项经济损失十二万八千八百七十六元。周某华当庭表示不上诉。

因为一只狗,害了一家三条命,又搭进去自己一条命,值得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