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到他人银行卡,女子猜对密码取走4万!检察机关:构成信用卡诈骗罪(2)

2023-12-25 11:26     每日经济新闻

法条链接

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的;(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四)恶意透支的。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8年修正)》第五条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所称"冒用他人信用卡",包括以下情形:

(一)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二)骗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三)窃取、收买、骗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并通过互联网、通讯终端等使用的;(四)其他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

法官提醒:古人有"拾金不昧"之说,如果拾到他人遗失物,应该积极寻找失主,或是交给公安机关,切勿产生占有私欲。大家要妥善保管财物,提高密码管理意识,特别对存在默认密码、密码简单的银行卡等金融工具,要及时修改密码,提高防盗系数,保障自身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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