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价值上亿的金茶花在银行不翼而飞?云南多方回应(3)

2024-05-09 15:55  大皖新闻

记者注意到,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07年3月28日的执行笔录显示,工行石林支行诉李女士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李女士不配合执行,当天强制打开房屋,屋内有"一大三小"四棵已打包的金色茶花盆景制品以及一些生活用品,交由工行管理。文中还明确提到,李女士出现后会交付给她,且李女士的物品由工行签字验收,下面还附上了验收人和在场人的签名。

邱平顺介绍,当年工行石林支行起诉的"开远李某"是不存在的主体。此后十多年来,李女士曾多次找到工行石林支行和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追讨这4棵金茶花,并多次起诉,但依旧没有要回失物。而李女士本人的人生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公司无法继续经营,曾是知名企业家的她,如今靠租房居住。今年4月起诉的诉讼费达250余万元,她根本无力负担,且此前数次起诉也因为无法支付诉讼费被迫撤诉。

对外展出的金茶花

法院回应:已介入,正在努力推进中

2024年5月8日下午,针对李女士反映的问题,大皖新闻记者联系了工商银行石林支行行长李某,其回应称,他是新到该行工作,此事属于历史事件,法院已有判决,其他内容不便透露。

随后,记者又联系了工商银行云南分行法务部门,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此事法院已经作出判决,基本事实也经过法院认定,判决书上写得很清楚。当记者追问判决结果时,对方则表示无法透露。

记者转而向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求证,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此事他们已经知晓,正在努力推进中,具体情况只能告知当事人,当事人如有需要,可以前往法院了解。该工作人员还告诉记者,李女士此前也多次到过法院,相关领导也给予了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