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离婚后才发现前夫曾在婚内赠与第三者财物21万元,法院判了

2023-12-06 10:41     湖南高院

丈夫婚内向"第三者"赠与财产,离婚几年后妻子才发现,还能追回吗?法院会支持吗?来看今日案例。

梁女士与范先生原系夫妻关系,双方于1981年登记结婚,2019年9月登记离婚。

离婚后梁女士才发现,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范先生与女子熊某相识并发展为情人关系,并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通过微信、银行转账等方式多次向熊某转账,前后共计20.9万元。

2023年10月,梁女士在拿到范先生与熊某情人关系、钱财往来的证据后,向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该赠与行为无效,要求熊某返还20.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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