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终,承办法官依法认定:意外伤害保险中,保险人已经给付被保险人赵某家属33万元,被侵权人赵某的损失扣减后确定为130多万元;被侵权人赵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明知自己没有建房资质仍然参与建房,并在施工过程中操作不当,没有尽到合理注意义务,存在双重过错,酌定赵某自负40%责任,扣除吴某垫付了27800元,吴某夫妇还应共同赔偿赵某70多万元。
最终,承办法官依法认定:意外伤害保险中,保险人已经给付被保险人赵某家属33万元,被侵权人赵某的损失扣减后确定为130多万元;被侵权人赵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明知自己没有建房资质仍然参与建房,并在施工过程中操作不当,没有尽到合理注意义务,存在双重过错,酌定赵某自负40%责任,扣除吴某垫付了27800元,吴某夫妇还应共同赔偿赵某7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