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车上脱光衣服面对女乘客裸睡,男子行为是否构成性骚扰

2024-06-17 11:29  头条

6月16日,安徽蚌埠公安处发布相关情况通:

近日,一段"男子卧铺车上脱衣面对女乘客裸睡"视频被网络传播并引起广大网友关注。

经调查,202年6月15日0许,旅客吕某某(男,42岁)饮酒后在T35次列车软卧车厢裸露躺在铺位上,同间一名女性旅客后报警,列车乘警及时到处置。吕某某在公共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铁路公安机关已对其处行政拘留5日。

一、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明确规定了对故意裸露身体行为的处罚:

"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吕某某在列车上裸露身体,属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行为,且情节恶劣,符合上述法条的规定,因此被处以5日行政拘留。

二、是否构成性骚扰及侵犯女乘客的权益

涉事男子的行为不仅侵犯了良好的社会风俗,构成违法行为,还涉嫌侵权,侵犯了女乘客的人格尊严权,构成性骚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条规定:

"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性骚扰的常见形式包括肢体接触、不必要的性话题谈论、具有性暗示的动作、裸露身体等。吕某某的行为符合这些特征,因此构成性骚扰。

三、女乘客拍摄证据是否侵权及如何有效收集证据

女乘客拍摄男子裸睡视频作为证据的行为不构成侵权。原因有二:

1.目的和用途合法:女乘客拍摄视频的目的是为了报警和保存证据,而非用于商业用途或诋毁他人,且未进行非法传播。

2.拍摄内容合法:视频拍摄的是男子在公共场所的违法行为,属于证据留存,与跟踪偷拍有显著不同。

收集证据的建议

1.调取监控视频:如事件发生在有监控的公共场所,可调取视频。

2.保留记录:保存聊天记录、录音、信件、邮件等。

3.证人作证:请目击者或知情人作证。

4.求助记录:保留向公安、妇联、用人单位、公益组织求助的记录。

总之,在遇到类似性骚扰事件时,及时保留相关证据非常重要,以便日后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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