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岁女子被骗10万后仍与骗子互称“老公老婆”,还自愿协助诈骗

2024-05-14 14:51  潇湘晨报

痴心女子明知对方是电诈分子,且已被诈骗的情况下,仍帮助其进行电信网络诈骗,最终被判刑,悔之晚矣!近日,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通报了一起案件。

2023年5月,四十岁的胡某通过网络交友软件结识了一名自称"陈某"的人员。陈某向胡某编造了一个看似"靠谱"的人设身份,双方开始"热聊"起来。二人聊得很投缘,陈某对胡某说有一个投资账户可以赚钱,胡某信以为真,便按照对方要求"投资"了10余万元。之后,胡某发现无法取现,意识到被骗。后陈某又称自己是缅北诈骗人员,需要完成业绩才能回国。

因胡某想与对方进一步发展感情,在明知对方系电诈分子且已被对方诈骗的情况下,仍与对方保持联系,并发展为以"老公""老婆"互称的"网恋"关系,对方承诺达成"业绩"后就可回国,还让胡某帮忙转移诈骗钱款,并声称只要胡某不收"好处费",咬定自己是受害人就不会有事。胡某此时早已被恋爱冲昏头脑,遂抱着早日实现"恋人回国与其长相厮守"的幻想,对陈某的各项"指示安排"言听计从,提供自己的银行账户用于接收诈骗钱款,并在陈某安排下通过取现、兑换成虚拟币等方式进行转移。

经查,2023年9月,被害人赵某在网络上搭识陈某后,被对方以投资钻石可赢利为由,骗得钱款共计10万元,均转账至胡某账户,随后胡某将10万元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