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被泄露私密健身照,还被威胁辱骂?教练竟这样说(2)

2024-04-01 16:55     光明网

律师说法:

照片内没有脸部也能算侵犯肖像权

针对此事件,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律师分析认为: 肖像权不仅仅包括脸部特征,也同时包括了具有明显辨识度的身体其他部位,如果照片内没有脸部,但身体的其他部位有明显的特征,通过局部特征也能马上辨认出来的,也算侵犯个人的肖像权。

本案中健身房教练拍摄学员不含脸部的隐私照片,如果根据学员的身体特征可以辨别是该学员,则依然有可能会被认定为侵犯学员隐私权,该教练仍然需要承担侵权责任。其应该及时删除下架相关侵权内容,向侵权学员赔礼道歉并且赔偿相关实际损失。

付建指出,对于女私教认为无脸照片不能证明身份的说法,是对消费者隐私和法律的漠视。我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十八条规定: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吴女士作为消费者,可以先和健身机构进行协商和沟通,对下架相关照片和评论进行协商和处理。

如果私下不能就和解事项达成一致,可以向相关机关和律协寻求帮助。最后,消费者还可以保留好相关证据,去法院寻求司法帮助,主张追究健身机构的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以更好地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付建还称,吴女士通过曝光该店铺的行为属于自我保护维权的一种方式,属于正当维权,曝光店名不构成侵权。而且她是在与对方沟通协商无果之后的做法。但需注意,吴女士在曝光的时候也要以事实为依据,不捏造虚假事实,在法律所允许的范围内规范自己的言论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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