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执行死刑后被判无罪,女儿曾被退婚三次(3)

2023-10-23 09:59     搜狐

挣了钱后,他在村里给学校捐课桌,捐钱修路。一年干旱无水,他出钱给村里打了一口水井,村里特地给他造了一块牌匾,黑色底上描着,"赠给刘青水同志",中间是四个方方正正的金字,"兴水利民"。牌匾至今保存在家里阁楼上。他不再是那个被取笑的,认为自己没有未来的孩子。父亲案子的阴影似乎一度消失在他的生活里。

但这都是过去的辉煌了。村子正日渐衰落,青壮年纷纷离家。知道当年案子的人也老的老,死的死,当初举报父亲的妇女主任半年后因为难产去世了,母亲在1997年也去世了,法院调查的工作人员要么早已经调走退休,要么已经八九十岁,话都说不利索。

刘青水也老了,和照片里意气风发的青年相比,整个人缩水了一大圈。他的事业在1997年前后也走起了下坡路,勉强又撑了十来年,到后来挣的不如赔的多,最终彻底关掉了食品厂。

很难得出一个具体的时间节点,但厂子关闭后,刘青水的时间多了起来,更能集中处理父亲案子的赔偿问题。两个姐姐支持他,但她们已经有自己的家庭,没法做更多事。弟弟从卫校毕业后在医院工作,会给他经费支持,和他一块讨论找律师、案例等问题,但对外代言,奔波申诉,几乎都由刘青水一人包办,"他要忙工作,不像我。"

他说心里的刺没有拔出来,"脑子一闲下来就想这个事。"

收到无罪判决书后,刘青水请的戏团合影。李晓芳 摄

五年前,他在老家碰到自己过去的班主任张老师,张老师后来去了县里纪委监察委员会工作。他又提起赔偿的问题,张老师很支持他,动笔替他写了一份申诉信。信件寄往各个法院,没有回应。一直到2019年,他去上访,一位接待人员告诉他:你可以上诉,先准备好案件材料去立案。刘青水很懊悔,"我们一直不知道要立案,我一普通老百姓谁经过这事儿。"

立案必须有1960年最初的判决书原件或复印件。刘青水所在的村子经历了行政区域划分的改变,有两年时间,刘青水就在两个村里不断奔波,"找这个法院调档案,又被踢到另一个法院。"

到了2021年初,在当年复查案件的法官的帮助下,刘青水才在临猗县人民法院拿到相关卷宗,随后向当年作出判决的万荣县人民法院申请国家赔偿。

但一路诉至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三次上诉皆被驳回。法院驳回的理由是一样的:经审查,《国家赔偿法》于1995年1月1日起施行,不溯及既往。本案中,侵权行为发生在1994年12月31日以前,故不适用《国家赔偿法》的规定。

刘青水不能接受,"我们一家过去受的伤害不算了吗?"

刘青水的代理律师曾鸣介绍,"1954年宪法,包括民法通则对类似案件有一个宏观上的规定,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务过程当中,给公民造成损害的,应当进行赔偿。但1995年之前,没有具体的量化标准,比如被关押了三年五年是怎么赔偿,被判了死刑又该怎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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