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遭未婚夫强奸曾逃出房呼救被拖回
近日,山西"订婚强奸案"震惊全国 ,女子遭未婚夫强奸曾逃出房呼救被拖回,身上多处受伤。事因:双方在5月1日,协议约定订婚当天给女方一半彩礼10万元,剩余 10 万迎娶时再给。承诺结婚一年后,给女方在婚房上加名!女方也有要求不喜欢婚前性行为,但男方没有遵守约定,在酒店强行把女朋友强奸,男方最终受到法律严惩,判其3年有期徒刑。
案件详情
今年5月2日,两人订婚当天,24岁的准新娘,收下了未婚夫席某某一家的10万元彩礼钱和7.2克金戒指。
按照当地习俗,准新娘一家宴请了未婚夫席某某。
饭后,席某某和准新娘一同前往席某某位于阳高县某小区14层的房屋内。
这时席某某向自己的准新娘提出想要发生X关系,却遭到了拒绝。
女友冷冰冰地说,等结婚后再说。
之后,席某某不顾女友反抗,就霸王硬上弓了。

完事后,女友情绪激动,甚至点火去烧卧室柜子、客厅窗帘。
还逃出男友的房间,通过步梯下至13层大喊"救命",后来又被男友强行拖拽回房内。
这期间,席某某还拿走了女友的手机。
直到回家途中,女友的母亲打来电话,席某某才将手机归还给女友。

女友报警后,蜀黍对女友全身进行了检查,发现她左右大臂、右手腕均有淤青;
而席某某卧室的窗帘,确实有被拉下掉落,客厅的窗帘也的确有被烧过的痕迹。
包括女方被席某某拖拽的楼道监控录像,也被调取了出来。

证据确凿,席某某吃牢饭,看来是板上钉钉的事。
很多网友不理解:
明明是恋人关系,而且都快结婚了,怎么发生关系就成了男方强X?
法院认为,双方虽已按民间习俗订婚,但并未登记结婚。
订婚不是法定的登记结婚,双方不享有夫妻之间的权利,不承担夫妻之间的义务。

席某某作为女方的准新郎,却仍违背了女方的意志强行与她发生关系,所以构成了强X。
婚内都会构成强X呢,何况订婚……
但谭公子觉得,这事也不能片面看待。
一边倒的骂男方,或者骂女方,都是极端的。

这件事从法律角度说,是女方胜诉了。
官方也对网络流言进行了辟谣,否认了各种"骗婚""婚介所交了3万""女方有婚史"等传闻。
但是有一个重要细节,不容忽视:
事发后,女方家里为了尽快让女儿结婚,曾与席某某一家沟通过,希望双方能尽快登记结婚。
也就是说,在他们眼里,女儿已被"睡过",生米既已煮成熟饭,不如领证。

女方家人告知男方家,部分彩礼可以后面补上,但双方协商未果。
说来说去,还不就是钱的事儿呗。
价格若谈好,就不是"强X",是"自愿",可以顺理成章,登堂入室;
价格没谈好,就是"强X",是"违背女方意愿",马上翻脸不认人,法庭对峙。
好一着高明的棋啊。
可即使闹到了今天这份上,女方家也没退一分钱彩礼。

怎么说呢……就,谭公子作为一个女人,也觉得太过分了。
你不跟人家结婚,拿房子加名要挟对方,对方也妥协了。你一转身又黑脸,把别人送进橘子踩缝纫机。

毁了男方名誉和职业生涯,婚也结不成了,这本来就够狠了。
还捏着彩礼钱不放,是要存在银行赚利息呢?
法律上也有明文规定,女方收取彩礼,是要建立在双方合法结婚的基础上。

你这就订个婚,还没跟人扯证呢,就想把钱咪起来揣自己兜里?
不带这样占人便宜的吧……这也太不地道了。
大家还都是一个地方的人,出来混都是要还的,以后该怎么相见?
再说女主角,这事传出去以后,以后还有人敢娶么?
万一和下一个未婚夫订婚,她又反悔了,又告对方强X,这可怎么办……










